10月9日,一份《富士康调研报告》由内地及港台高校师生联合发布。报告中列出了富士康管理中的数宗“罪”,直指强制加班、超时加班、克扣加班费、漠视职业安全、压力巨大的工作环境等隐患,是富士康“连环跳”事件的祸首。
调查结论不仅来自富士康位于深圳、昆山等12个厂区的1736份问卷调查,更有14名调查团成员以打工者的身份、卧底富士康的生活体验。
进入富士康的当天下午,卧底富士康的调查团成员之一李静(化名)开始接受人资培训,她被告知,任何违反生产纪律的行为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。事后,她与其他调查人员发现,在《富士康科技集团员工手册》里,仅涉及惩处的规定便有127条。员工犯错后的惩罚,也五花八门,另一位在杭州体验的学生回忆,曾有同事因漏锁螺丝,被罚抄总裁语录300遍。
原本七天时间的培训,由于生产线的人员短缺,被浓缩成了三天。三天之后,李静被分派到C03厂区。李静所分派的车间,被用来生产某著名品牌手机的主板。李静的工作是用5倍放大镜检查主板的元件是否准确的焊好,是否存在错位。
第一天正式进入工作,李静便被告知富士康实行“黑白两班倒”的方式,而她被安排到了晚班,时间是晚八点到早八点,由于流水线需要站立工作,这也就意味着,李静需要每天站立面对放大镜超过10个小时:“每天在我面前经过的电路板都要七八百块,看得我都要疯了。”
在《富士康调研报告》中,也专门讲述了富士康工作时间的“超现实主义”。调查报告中对富士康工人的问卷调查数据显示,75%的工人“月平均休息天数”为4天,8%的工人“月平均休息天数”少于4天。此外,73.3%的工人“平均每天工作时间”在10小时及以上。工人月平均累计加班时间为83.2小时。
繁琐的工作,巨大的压力,换来的却只是微薄的薪水。李静透露,作为普通工人,即使算上全部加班费,每月也只能拿到1500元至1600元的工资,而这还是富士康针对连环跳事件推出“加薪30%”举措后的数字。
不过在一位富士康内部人士的眼中,富士康的“工资上调”,只是钻了政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时间差。“2010年很多省市都开始上调最低工资标准。”该内部人士透露,富士康加薪承诺看似上调30%,但如果与各地政府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比,富士康员工的基本工资仅仅高出不到10%。
“说是上调了工资,实际还是在贫困线上。”甚至有工人透露,在上调工资后,原先的奖金被取消或减少,实际上收入“明升暗降”。过低的基本收入,使得工人想要拿到更高收入,只能靠加班来实现。